為確保嬰幼兒相關商品安全,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(7)日表示,已陸續將「洗澡椅」等37項品目列為應施檢驗範圍,於進口或出廠前須符合檢驗規定,方能進入國內銷售;另對於市面上流通之商品,每年均訂有市場監督計畫,執行市場檢查及購樣檢測,以雙重把關機制,守護嬰幼兒安全。
標準局強調,考量嬰幼兒商品種類推陳出新,如嬰兒睡窩或哺乳枕等,將持續蒐集國際標準發展趨勢,依據商品特性及危害性進行風險評估,滾動檢討納入應施檢驗之必要性,以完備管理措施。
標準局說明,針對國外公布之瑕疵商品資訊(如美國CPSC、歐盟Safety Gate等),均於標準局「商品安全資訊網」(https://www.bsmi.gov.tw/SafetyGIP/
wSite/mp?mp=65) 揭露,供消費者查詢,並通報衛生福利部,共同建立兒童安全防護網。同時於國內各大電商平臺進行搜尋,如發現有銷售情形時,將立即通知業者下架。
標準局進一步說明,因應消費型態改變以網路購物為主,已與國內主要網路平臺建立合作機制,事前要求揭露應施檢驗商品之商品檢驗標識號碼;事中運用爬網技術巡查平臺販售商品,並加強網路商品市場檢查及購樣檢測;事後對違規販售或屢次違規上架應施檢驗商品者依法裁處,以提升網路商品安全性。標準局特別呼籲,消費者於購買時,應選擇貼有商品檢標識及完整中文標示之商品,詳閱中文標示及警語,並依使用說明書正確使用,以確保嬰幼兒使用安全。
發言人: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謝翰璋 副局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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